近日,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1〕762号)下达我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资金861.4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要求。计划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实施范围内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资金以切块下达投资的方式,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的中央投资补助,并明确了技术方案和补助定额。
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发改、交通部门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要求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快项目资金审核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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