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国企的监督管理,推进国企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部署对市属国企开展“违规决策、违规投资、违规担保、违规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该组充分发挥协助职能,督促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与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文件,督促各市属国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专项整治工作直接领导、直接部署、直接督办。
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市属国企党委做到“全面覆盖、系统起底、深入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参与对象无死角,问题风险隐藏在哪里,专项整治就延伸到哪里。要全面梳理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干部考察、综合考核和历次业务检查、专项治理中未解决的老问题,并聚焦此次排查发现的新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市属国企党委将“四个专项整治”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督促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及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优化监管手段,将防范“四个违规”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之中,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规投资经营问题蜕变成贪污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对此次部署的“四个专项整治”工作,该组将协助市财政(国资委)党委认真开展督查和抽查,对自查未发现,而在抽查中暴露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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