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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亿元!省财政再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

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2-06-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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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近日,省财政在前期已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2亿元基础上,及时将第二批资金5.8亿元下达市县,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

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种植双季稻的县(市、区)适当加大对晚稻生产的倾斜支持力度;

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县域内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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