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多举措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按“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部署预算单位分别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和撰写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并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补差补缺。二是扩范围开展部门评价。扩大部门评价范围,要求预算部门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至少选取一个2021年度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通过部门评价,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是选重点开展财政评价。根据年初预算安排,聚焦部门整体、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实事等方面,综合考量选取保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2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通过财政绩效评价“以点及面”推动全市项目规范实施,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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