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立足为企优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力度。
数据概览
“两免一降”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每年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少资金占用约100亿元。
降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10%下调至2.5%,切实减轻交易主体负担。
“预支付+快支付”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40%-70%。
压缩合同签订和采购资金支付时间至7个工作日。
截至6月底,全省采购资金支付率近30%,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双提高”扩大政府采购参与度
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比例由30%提高至40%以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货物和服务项目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由原来的3%-5%提高至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零门槛”入驻“徽采云”电子卖场
7月1日,全省正式开通“徽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采用承诺公示制开放供应商注册,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注册,不收取任何入驻费用。
搭建电子卖场APP,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工作的便利性。共有9630个供应商完成入驻,累计上架产品98.6万个,交易额2.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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