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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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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有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协同效应,6月初,我局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池州市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偿实施办法》,正式建立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与我省 “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于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加大融资担保力度。
      市财政统筹资金,对纳入“4321”等新型政银担业务体系、将单笔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0.6%的融资担保贷款,按照其上一年度新增额的0.4%、0.5%分别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担保风险补偿。根据2020年业务规模测算,市财政估计每年会兑现补助资金约200万元。各管委会负责筹集资金并兑现本管委会区域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本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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