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达1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干旱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3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安庆、黄山、宣城、六安等4个市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地区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组织人员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方面的支出;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费26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15个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库管理费支出。
今年以来,我省已累计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万元。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抓紧分配拨付资金,统筹安排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保障好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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