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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全面启动政府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 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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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池州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池州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机制,随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制度的通知》(池财购〔2023〕195号)的出台,池州市政府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明确了责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针对日常采购活动实践中,一些歧视性条款、违规对特定供应商给予优惠待遇甚至指定品牌、供应商的内容大多隐藏在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中,而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活动负有主体责任,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开展采购活动,通知明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采购需求中采购方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等内容是否有违法违规、违反规范性文件的条款,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以及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进行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核。

二是明确了工作模式。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发布前,采购人自行参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组织对政府采购文件实施审查,在审查的基础上,形成《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并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照自查之后,财政部门会同交易中心再逐一审查,现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反馈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凡是采购人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竞争效果和歧视性待遇的,一律不予受理,修改后各方均无异议后发布采购公告。

三是规范了采购文件编制。自7月1日启动公平性竞争审查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采购文件关于合同签订、采购标的所属类别及行业、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数量等方面进行了统一,梳理了《可以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的证书大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设置注意事项》《各行业资质条件及许可事项大全》等三样资料,供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学习和对照自查。

该项制度推行后,采购人对项目调研更审慎、更充分,采购需求参数和评分方法制定更合理,采购人将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条件、付款方式等涉及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条款内容进行重点把关,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能力,提高采购工作质效,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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