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市财政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7291.8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和消防资金需要。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费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对预算实行绩效管理,并对绩效运行定期监控。市财政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评价。三是发挥国企表率。进一步夯实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对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督查暗访。四是鼓励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实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截至7月,受理安全生产举报921起。通过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调动公众安全生产监督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方式转变,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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