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起“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及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行政权力下放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承接有序、管理规范。一是净化执业环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皖财资[2021]116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51家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其中不开展评估业务的42家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或出具承诺函。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指导,不断提高营商服务水平。近两年来共有2家资产评估机构、8家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三是强化行业监督。今年5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池州市资产评估机构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选取一家评估公司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通过对评估公司2022年以来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推动资产评估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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