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贵池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贵池区财政局不断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理,多举措强化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申报。贵池区财政局在布置2024年部门预算时,同步布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的原则,编制项目预算。截至2023年12月底,实现全区61个区直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20个镇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
二是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审核。坚持绩效目标前置审核原则,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环节。贵池区财政局坚持同步会审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针对绩效目标或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预算项目,一律退回部门(单位)修改或者不予通过预算编审。
三是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批复。贵池区财政局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预算单位,要求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项目达到批复绩效目标。2024年共批复76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到部门预算单位,涉及金额14.6亿元。
四是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公开。按照“谁申报、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另外,贵池区财政局2024年度拟选取52个重点项目(涉及金额9.78亿元)开展绩效目标公开工作,向区人大报告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并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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