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奖补资金23笔575万元。
有序开展电梯安装。出台《池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按照“业主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试点先行”原则,在中心城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加装电梯共计23部,其中建成投入使用17部,正在组织实施6部。
有力落实财政奖补。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资金积极参与,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25万元/台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加装电梯的小区所在地财政按1:1分担,目前已对汇景花园小区、和泰星城小区等17部已建成电梯下发奖补资金425万元。
有效拓宽出资渠道。为降低电梯加装成本,提高居民幸福感,经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商榷,允许提取居民本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费用,实现单元楼层业主效益共享。目前全市共有8户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约25.74万元用于加装电梯,帮助减轻居民生产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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