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财政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在盘活资产、优化资源上下功夫,多渠道、多方式盘活现有行政事业资产资源,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坚持制度先行。印发《关于推动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常态化的通知》,着力构建资产盘活长效机制。出台《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固定资产从取得或形成到处置销账的全周期闭环管理。制定公物仓管理办法和应用指南,全面推进公物仓建设应用。坚持摸清底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督查行政事业单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摸清资产底数,确保房产地产“底数准”、经营性资产“情况明”。2023年末,池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12.54亿元,同比增长14.86%。其中,市本级资产总额180.50亿元,同比增长16.99%。坚持规范处置。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资产出租、处置时可采取交易机构或代理机构方式。通过把沉睡资产划转国企市场化运营、整合调剂保障办公需求、评估后公开转让引入增收活水的等方式,“多元化”盘活一批,“个性化”处置一批,切实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累计已共盘活各类资产原值1358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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