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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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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等指标完成和改善情况作为考核项,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政策。2023年,市财政统筹安排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601.7万元,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二是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原则,将生态红线面积作为分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重要依据。2023年,市财政统筹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22亿元,支持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三是落实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地表水断面补偿机制,强化县区政府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2023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2131万元,全市水质指数和水质指数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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