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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招并施”为公务用车新能源化 加速“充电”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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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扩量”。科学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重点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比例,建立多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联审联批机制,按照配备比例要求从严审核公务用车购车申请,截至目前,市直单位已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22辆、占全部新购置公务用车84.6%。二是优化基础设施“提质”。瞄准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高频”点位,实施新能源充电桩“盲点”消除行动,进一步加密新能源充电桩布点,今年以来,全市新建公用充电桩572个,自用和专用充电桩1486个。三是丰富出行模式“增效”。印发《关于引入租赁新能源汽车优先保障全市基层单位公务出行的通知》,探索“政府租车+平台管车+公司养车”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招标引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3家,基层公务出行单车节支率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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