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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财政四举措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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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共约 2.24 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惠及全市21个老旧小区8193户居民,进一步改善我市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赋能池州生态宜居建设焕发出新活力。一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多方筹措和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依据目标任务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不滞留、挤占和挪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时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和效益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采取“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监督方法,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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