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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约稿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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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约稿通知要求,池州市围绕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走访调研基金投资企业,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池州市已经设立17支基金,规模88.18亿元,共投资56个项目,投资金额34.44亿元,其中新兴产业基金13支,规模累计达45.30亿元,共投资6个项目,投资金额2.89亿元,存量基金共4支,规模42.88亿元,共投资50个项目,投资金额31.55亿元;正在设立基金8支,规模40.70亿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基金的落脚点应在产业,而不在资本运作。无论从返投比例要求还是拟扶持产业政策的导向来看,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所具有的政策属性决定了基金设立目的无法同时兼备盈利性,这与市场化基金及其出资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本性是背离的。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的核心是引导和扶持。目前,我市已成立13支共45.30亿规模的新兴产业基金,但是目前仅投资6个项目,投资规模2.89亿元。并且,对处于种子期的企业投资较少,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投向依然是扩张期和成熟期的企业。

二是社会资本占比小,募集资金进度滞后。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但目前设立的13只新兴产业基金,总规模45.30亿元,主要出资为政府或者国企,社会资本较少,致使资金募集进度落后,没有很好地起到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以池州恒创池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池州恒创池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例,池州恒创池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3.26亿元,分别是市基金公司100万(0.31%)、产投集团21600万(66.36%)、平天湖投资控股10840万(33.3%)、GP10万(0.03%),政府及国企出资占比90%以上,池州恒创池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3.57亿元,产投集团20360万(56.97%)、市基金公司100万(0.28%)、平天湖投控集团15270万(42.73%)、九华恒创10万(0.02%),全部为政府和国企出资。

三是基金未达最佳退出时机,企业急需基金继续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阶段性参股特征,通常不以长期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为目的,且投资期限一般在3至7年,择期退出并获取收益,部分基金达到投资期限时,企业正处于发展关键阶段,急需资金继续支持,此时基金退出,将制约企业加快发展。池州市企业基金投资期限主要在5年左右,部分基金投资的企业投资期限已经到期,而企业正在发展的关键阶段,期盼得到基金进一步支持。

三、下一步举措

一是加快政府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培育。通过基金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更多的企业由规下转规上,由规上转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新三板”挂牌,逐步推动企业上市,引领优质企业依托基金股权投资加速成长。明确坚持天使基金投资匹配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产业基金投资匹配成长成熟期企业的基金投资定位,形成投资定位清晰、专业分工合理、对接企业上市挂牌全过程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二是差异化支持基金的运营。要根据区域特点灵活设立引导基金,不能一味的贪大求全,追求基金目标规模。要根据各地战略产业发展布局,有针对性地组建小规模、专业性强、不同投资方向的基金组合。根据基金设立的目的、覆盖的企业阶段、投资领域的差异,针对不同的基金给予差异化激励和支持。早中期项目投资风险较高,作为带有政策属性的政府股权投资基金,为鼓励社会资本对早、中期科技型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于投向早中期创投类项目的基金,应给予更低的超额收益门槛设置等让利机制。而对于产业类引导基金,应在基金收益情况、已投企业运营情况和带动产业发展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对基金提出更高要求。通过差异化的激励方式,能够有效分散投资,降低财政资金的投资风险,使基金更敢于投资初创期高风险的项目。

三是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关注基金管理人履职情况、基金运作合规性、被投项目成长情况等,定期开展评价,及时发现运作问题;根据经济形势以及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分类处置,弹性运作,适当调整考核指标和周期,从基金赎回、回购利率、新基金替代多角度考虑,给予企业更多支持,助力企业延链、补链、强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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