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加力支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坚持规划先行,健全保护体系。为进一步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级投入专项资金87万元,用于《池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将为我市持续加大历史文化挖掘和保护力度,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撑。
深入谋划项目,加快发展破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谋划申报各类保护利用项目,今年成功争取中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三年补助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石台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同时争取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补助1809万元,用于贵池区、九华山传统村落示范项目及青阳县传统建筑修缮项目。
加强活化利用,守护文化遗产。积极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申请池州市历史文化区保护更新项目专项债28000万元,今年已发行9500万元,目前老池口街区一期工程即将全面开工,通过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让历史建筑在新时代焕发灿烂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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