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下达2024年度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旧房装修补贴等专项资金4.13亿元。
一是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出台《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对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 大专生,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6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在自行通过市场租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硕士生、本科生、大专生,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500元、300元租房补贴,2024年度,我市已为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42人,发放购房或租房补贴53.2万元。
二是加速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市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为全市百荷小区、兴济小区等2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11月末,我市共获得中央基建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2.2亿元,完成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9个。
三是加大旧房装修补贴。积极落实《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将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一并纳入补贴支持范畴。截至目前,我市已下达旧房装修领域资金补贴1.83亿元,已兑付补贴资金0.73亿元,其中市直兑付资金0.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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