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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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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池州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3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834877.61万元、负债总额8007181.33万元、所有者权益5827696.28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040757.99万元、负债总额3933008.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107749.6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558984.49万元、负债总额6915356.46万元、所有者权益643628.03万元,国有实收资本417570.95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107474.71万元、负债总额2841911.50万元、所有者权益265563.21万元,国有实收资本162768.8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25354.97万元、负债总额456601.92万元、净资产总额3668753.05万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805008.83万元、负债总额149818.11万元、净资产总额1655190.72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40种(含亚矿种),矿产地277个,总矿石量200多亿吨;全市现有建设用地60801.91公顷,未利用地48112.99公顷,农用地727567.76公顷;全市现有林地面积55.24万公顷;全市水资源总量58.3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713.1立方米,全市平均降水量1464.0mm。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是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公司治理机制、领导体制、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规范。三是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

2.推进集团转型发展。一是服务城市更新。加快推进东部产业新城综合开发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综合物流园项目等建设。二是拓展新型业态。有序推进全省首家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城市生命线、城市大脑等数字化产业优势凸显。三是推进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矿山、岸线和码头等优质资产资源整合,布局实施矿廊(铁)港园一体化项目。四是强化项目监管。紧跟市委市政府“项目年”决策部署,成立国企专班,强化项目调度。

3.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强化指标管理。强化市属企业月度经济运营分析机制,重点从资产负债、收入结构和经营利润等财务指标,监测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或增资事项,分级审核把关,严格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三是强化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督促各国有企业加强自身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政策和要求。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年度投融资计划,对标完成全市融资平台公司底数核查工作。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全面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一企一人一策”原则引进国企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主动对接与人社部门、高校,以“社招+校招”方式充实基础性人才。三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运用案件通报、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馆、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全面加强金融企业党的建设。一是坚持抓党建促发展。督促国有金融企业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强国建设要求,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金融工作的全领域全环节。二是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研究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和各类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金融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2.持续推动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章程,按权责匹配的原则,明确职责权限。引入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二是选派人员参与管理。三是强化资金考核引导。定期开展存贷款挂钩考核,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推动融资担保企业稳健运营。一是强化政策补贴。出台《池州市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费、风险金补贴。二是增加注册资金。提升担保流动性,近年来担保公司合计增资3亿元。三是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担保机构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及风险点,修订完善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担保业务保后管理等制度。四是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追偿挽损专项行动。

4.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加强行业检查。对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融资担保机构白名单制度、政策性融资担保经营行为负面清单制度以及业务发展月通报调度制度。三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加强配置管理。抓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存在超标准、超数量资产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增配置同类型资产。二是严格审批管理。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行为,对闲置和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置报批或备案。三是实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抓好资产入口、出口关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变更、注销全程“闭环”,推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产权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2.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一是开展常态化盘活。在2022年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常态化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二是完善资产盘活机制。印发《关于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机制进行了完善补充。三是推进政府公物仓平台建设应用。出台了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公物仓业务培训,全面推进全市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工作。2023年9月,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务用车纳入公物仓平台管理。

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一是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入账登记。加强部门联动和调度,进一步落实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要求,持续抓好水利基础设施系统登记工作。二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数据质量清查。针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数据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填报不规范等问题,梳理出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4.开展资产专项清查和整治。一是组织出租资产专项清查。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单位房屋出租出借事项按规定履行备案、审批手续,实行公开招租。二是开展资产处置专项整治。开展全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情况专项整治,对2022年以来资产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复查,发现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三是推进管理情况清查。围绕基础信息管理、会计核算、资产与财务衔接、资产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清理、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市直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所提到的问题,制定专项审计整改方案,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全部按要求做好会计入账和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有力保障土地资源。一是推进耕地保护。二是加强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制订实施细则、颗粒化落实方案。三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四是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全流程、全方位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项目库。五是加强土地收储及供应。编制市城区商住用地三年储备计划,加大全年土地供应建设。六是严格临时用地监管。2.规范利用矿产资源。一是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完成关闭矿山年度任务,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提升试点。二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并全部销号,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实现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已按照省级明确的重点河流秋浦河水量分配方案,分解落实到秋浦河贵池区、石台县段,进行水量再分配。二是有力开展水资源调度。科学调度黄湓闸运行控制,在保证防洪安全前提下,统筹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三是扎实进行取用水监管。强化取水许可证照监管,提高核发、换发取水许可证服务质量,未出现过期取水许可证。四是探索用水权改革。五是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管控责任制,分解并落实管控主体责任,秋浦河高坦站断面全年下泄流量达到管控目标。

5.持续保护森林资源。一是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坚持高位推动,部署安排深化改革任务举措,明确联席成员单位职责。二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超额完成营造林任务,以打造长江(池州段)最美生态廊道为主攻方向,完成营林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三是聚焦产业发展。聚焦竹产业、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重点推进智能竹吸管加工中心、竹制品收储交易中心、竹生物质循环产业园等竹制品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四是加强资源管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完成森林督查四期图斑的现地核实,依法查处涉林违法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明确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路线图时间表,对标推进对账销号。科学界定权责边界,建立完善事项清单,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完善考核机制,将落实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以项目为基点,不断加强政策研读分析,提升项目谋划水平,统筹撬动各方资源,摸排资源配置授权经营的有效路径。

(二)聚焦风险防范,高质量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银行优势,聚焦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快不良资产清算、依法核销步伐,扩大不良资产化解渠道,提升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按照市场化选人用人方式选拔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管理人员组建管理团队,不断提高管理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提质增效,不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实施《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为契入点,抓好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聚焦资产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对人大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对巡察、巡查、审计中查出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单位历史遗留资产问题妥善处置。

(四)坚持统筹兼顾,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聚力节约集约发展,着力推进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加强林地储备库建设,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进一步完善优化林地保障精准对接、有序审批和事后监管机制;切实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池州实施计划,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节水用水活动。保障自然资源要素,拓展要素保障广度和深度,动态更新重大项目清单。发展绿色自然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和动态监测,大力推进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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