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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2023年度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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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市本级金融企业4户,其中银行类金融企业1户、担保类金融企业3户。2023年末,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10.7亿元、负债总额284.2亿元、所有者权益26.5亿元,国有实收资本16.3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2.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强国,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坚持国有金融企业立足当地,扶小助微,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职责,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金融工作的全领域全环节。坚持国有金融企业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持续推进金融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研究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和各类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金融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深入落实党的国有金融管理政策。

(二)全面优化金融企业资产质量

一是持续加大担保代偿清收力度。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追偿挽损专项行动,成立代偿追偿专项工作组,定期对担保代偿清收情况进行调度,会商解决清收中的政策性难题,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担保公司对现有担保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等级分类。对所有代偿项目按“一户一策”要求制定代偿追偿方案,并明确追偿责任人。开展资产质量提升行动,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注册资本、核销不良资产、强化追偿挽损等方式,实现全市担保机构全部降至低风险机构,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已代偿+应代偿未代偿)/(净资产+计提拨备))全部降至30%以下。

二是选派股东代表及董事参与九华农商行管理。择优选派人员为九华农商行国有企业股东代表和董事,参与九华农商行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股东权益。定期开展存贷款挂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财政性资金存款规模,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贷款损失准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均高于监管指标,处于良好运营态势。

三是推动金融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章程,按权责匹配的原则,明确职责权限。督促担保机构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及风险点,修订完善《担保项目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等制度。积极开展国企改革三年提升行动,推动担保公司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引入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四是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制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强化非现场监测,着重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担保费率、代偿率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督促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发送工作提示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融资担保机构白名单制度、政策性融资担保经营行为负面清单制度以及业务发展月通报调度制度。健全防错容错纠错机制,对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代偿损失项目予以容错免责,鼓励从业人员履职担当。

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信贷规模高速增长。2023年全年新增贷款投放20.23亿元,同比增长25.89%,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2024年9月末,贷款余额达196.54亿元,较年初增长25.38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54%。

(二)担保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助推全市担保体系建设,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出台了《池州市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增加注册资金,提升担保流动性,近年来担保公司合计增资3亿元。

(三)服务主导产业作用明显。推动市本级金融企业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业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布局,根据银行、担保等企业不同的资源禀赋,建立银行、担保定期走访企业机制,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平台,提升对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文旅康养等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扶小助微持续聚焦。坚持把扶小助微、服务“三农”工作作为工作的重心,充分发挥地方银行“小法人”及政策性担保公司准公共产品的体制优势,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业务中的占比和规模。

(五)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推动市级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量体裁衣”创新推出各类金融产品。九华农商行创新推出了“鳜鱼贷”等农业信贷产品。担保公司创新推出了“兴农快贷”“园区贷”“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等担保产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服务经济发展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开展金融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决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强化企业资产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等制度建设,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框架完善。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健全风险处置方案,加大逾期债权清收,扩大不良资产化解渠道,依法加快清算、核销步伐,提升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

(三)加大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董事选派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对政府性担保公司的行业监管,以加强现场检查、日常监测、委托第三方信用评级等方式,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和行业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队伍建设。优化考核引导机制,按照市场化选人用人方式选拔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管理人员组建管理团队,科学配备工作人员并配套市场化薪酬。加强专业化培训,积极发挥担保协会、银行业协会作用,提高管理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水平的金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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