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单位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支出科目列 “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池财农〔2021〕220号)等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项目批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认真落实衔接资金监管要求,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池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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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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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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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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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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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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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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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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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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