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2024年度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法治建设统筹更有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局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以身作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2024年局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专题学法会议2次。二是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以各科室积极配合,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常态抓、持续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以上率下、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4年共组织召开2次党委会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年度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宪法及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等工作。
(二)以推进执法改革为抓手,公正文明执法更有为。一是规范文件审查。将全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业务骨干联合机制,将法律监督关口从“事中事后”向“事前”转移,有效化解风险点,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审查相关文件5件。二是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管监督平台完成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执法证件换领和年审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常态化做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涉法涉诉事项的准备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将市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强化财政保障,重点保障法治建设需求,将法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24年拨付市司法局法治工作经费193.4万元。
(三)以提升普法质效为目标,精准宣传引导更有效。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监督和财政执法等领域制定池州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38个财政重点普法目录,明确牵头科室,要求各个科室在平时的工作和会商中积极普法,提出财政普法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重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实效性。积极参与市法宣办牵头举办各项普法活动,以全新的方式拓宽财政普法渠道,扩大普法效能,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高质量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化联系社区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结合财政热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法治讲座、公益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形式的送法进社区活动。在局内部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完善干部履职尽责必备的财政、经济、金融等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推进工作、深化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为全市依法理财服务。
(四)以抓收入惠民生为主线,发挥财政职能更有力。一是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聚焦半导体、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建设,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违规揽税收费或虚收空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市级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1100 万元,硬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预算调整调剂。二是强化基层运转保障。健全“三保”管理长效机制,三轮审核县级收入预算和“三保”支出预算,“三保”未足额安排地区不予安排其他项目,制定加强县级预算全过程管理措施,动态监测县级运行,开展督导服务。三是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全流程管理,全市到期债券本息全部按时偿还,继续保持“零违约”,争取特殊再融资债券化解到期隐性债务,有效缓解市县财政运行压力。四是持续开展财经纪律整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深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持续推进“小金库”防治工作常态化,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及专项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决算公开2024年预算公开复核及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构筑常态化、公开化监管体系。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加以重视,例如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缺乏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执法人员,年轻财政法律专业人才发掘、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与复杂性,2025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着力加强财会监督,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强化“审核+资金拨付+监督”闭环管理,依法管权、依法管钱、依法管事,发挥好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坚持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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