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财政依法治理效能。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隐性债务风险率先清零。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零基预算实现全域覆盖,绩效管理穿透预算全程。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职责。财政收入实现历史跨越,一是规模实现新的突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于2025年底历史性突破百亿元大关,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税收占比达61.8%,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二是支出配置更加优化,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6.13亿元,增长3.6%。其中民生支出177.7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2.3%。
(三)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一是重点保障法治建设需求,将法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25年拨付市司法局法治工作经费205.8万元。二是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我局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我局涉企行政检查进行综合统筹。三是规范文件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业务骨干联合审查机制的作用,将法律监督关口从“事中事后”向“事前”转移,有效化解风险点,全年共审查相关文件2件。四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四)持续推进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财会监督,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深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持续推进“小金库”防治工作常态化、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及专项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预算公开及检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构筑常态化、公开化监管体系。
(五)高站位开展财政法治宣传。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个科室在平时的工作和会商中积极普法,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实效性。积极参与市法宣办牵头举办的各项普法活动,以全新的方式拓宽财政普法渠道,扩大普法效能。常态化联系社区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结合财政热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法治讲座、公益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形式的送法进社区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科室积极配合,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常态抓持续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以上率下、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5年共组织召开2次党委会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年度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宪法及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等工作。
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局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以身作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做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涉法涉诉事项的准备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将市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存在的不足及2026年度主要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加以重视,部分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复杂案件的办理水平还需提升。年轻财政法律专业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与复杂性,2026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着力加强财会监督,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强化“审核+资金拨付+监督”闭环管理,依法管权、依法管钱、依法管事,发挥好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坚持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池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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