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经开区财政金融局:
你单位《关于池州市九华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变更备案的请示》(池开管财〔2026〕11号)已收悉。根据《关于融资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备案的通知》(皖金函〔2017〕16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的通知》(皖金〔2019〕33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以下事项:
张胜艳同志任公司执行董事;
朱蕾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请你单位接到此通知后,督促池州市九华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池州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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