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建议
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涉企奖补政策兑现,建议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0万元,其中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统筹用于隐性债务化解、政府性引导基金设立等;市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20万元,用于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中市消防训练基地项目建设。
本次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540,778万元调增为551,498万元。(见附表1)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为加快推进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补齐医疗、教育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议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3,800万元,其中: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支出110,800万元、集中区统筹基金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支出3,000万元。(见附表2)
(一)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并安排相应支出
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0,800万元计划安排用于12个项目(详见附表3):
1.安排市直项目75,800亿元,主要是用于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市直幼儿教育集团园舍提升及改扩建、池州市老城区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改造、池州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安徽省池州市医疗卫生项目、池州市老港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池州市急救中心建设项目7个项目;
2.安排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13,000万元,用于空港物流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个项目;
3.安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2,000万元,用于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及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二)集中区统筹基金结余安排新增预算支出
集中区统筹基金结余资金3,000万元,用于土地报批税费及征地准备金项目。
以上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附表:1.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表
2.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表
3..2023年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安排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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